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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频繁闪婚 民政局要提醒吗?
来源:
南方农村报
时间:
2024年09月19日
版次:
02
| 农讲所 |
近日,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民政局透露,在办理结婚登记过程中,当发现女方曾多次与不同对象闪结闪离,或者发现双方当事人刚认识几天就申请登记时,该局要求婚姻登记窗口工作人员应予以提醒。
婚姻自由是我国《宪法》与《民法典》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其核心在于尊重个人选择与情感自主。然而,婚姻的神圣不应成为个别人谋取不当利益的工具。长乐区民政局的提醒机制,正是在法律精神的框架下,采取的一种预防性措施,旨在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的财产损失与情感伤害。
这一做法并非干涉婚姻自由,而是基于对公共利益的考量,对潜在风险的预警。正如《福建省市场中介组织管理办法》所明确,婚姻介绍机构虽由工商部门管理,但作为婚姻登记的直接执行者,民政部门同样负有维护婚姻登记严肃性和公正性的责任。提醒机制的实施,正是对这种责任的体现,旨在促进双方深入沟通,确保婚姻决定基于真实意愿和相互了解。
从案例反馈来看,这一提醒机制已经发挥了积极作用,帮助部分男方及时察觉并避免了可能的骗婚行为。这有利于保护了个人权益,体现了政府对民生问题的细致入微的关注和积极应对。
然而,对于是否将此类行为直接与“黑名单”挂钩,还需审慎考虑。婚姻的复杂性要求我们在保护一方免受欺骗的同时,也要避免对另一方造成不必要的名誉损害。婚姻登记处的提醒,应当是一种基于事实、出于好意的沟通,而非武断的判定。在此基础上,更深层次的社会问题,如高额彩礼文化、诚信体系建设等,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通过法律完善、道德引导和社会教育等多方面措施综合解决。
□杨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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