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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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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春节“拼车”回家的法律风险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25年01月18日版次:02
  近日,广西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一起案例。李明锐从广东自驾回广西老家过年,在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因车上两名顺风车乘客与其回乡路并不完全吻合,导致理赔申请被保险公司以车辆使用性质由“自用”变为“营运”为由拒绝。该案经一审二审,最终判决,李明锐接单“拼车”的行为,符合保险法规定的保险公司免责情形,驳回李明锐的诉讼请求。
  在春运的滚滚洪流中,网约车以其便捷性和灵活性,成为许多人返乡的“救命稻草”。然而,在这看似温情脉脉的拼车背后,却潜藏着法律风险。李明锐的案例并非个例,它暴露出网约车在运营模式、费用分摊、行驶路线等方面的混乱现状。当“顺风车”变成了“营运车”,当“分摊成本”变成了“盈利手段”,网约车便不再是那个初衷美好的共享平台,而是成为了游走于法律边缘的灰色地带。
  网约车的风险,首先体现在安全层面。私家车接入网约车平台,意味着原本封闭的私人空间被打开,乘客与司机之间缺乏必要的信任基础和安全保障。一旦发生事故,责任归属、赔偿问题往往陷入扯皮,乘客的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李明锐的案例便是明证,保险公司以车辆使用性质改变为由拒绝理赔,让原本就处于弱势地位的乘客和司机更加雪上加霜。
  其次,网约车的混乱现状也加剧了城市交通管理的难度。私家车随意接单、改变行驶路线,不仅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更增加了城市交通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尤其是在春运这样的特殊时期,网约车的大量涌入无疑给城市交通管理带来了更大的挑战。
  就在不久前,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发布一批行政处罚诉讼典型案例,其中的张某诉县交通运输局、县政府撤销交通处罚及行政复议案,就较为明晰地阐明了“‘顺风车’与违法运营网约车的认定界限”,具有司法示范意义。
  该案中,张某因驾驶私人小客车通过顺风车平台接单,被交通运输局认定为非法运营网约车,并受到了行政处罚。二审判决则撤销了行政处罚,认定张某的行为属于“顺路捎带”,并不构成非法运营。该案中,法院明确交通运输部门在依法查处以合乘名义变相实施网约车运营行为时,应当综合考虑载客行为起因、载客路线及收费合理性、对价格的决定权、载客频次等因素,避免简单以收取费用高于出行成本即认定属于违法从事网约车运营并予以处罚。
  面对网约车的风险与挑战,规范发展已成为当务之急。一方面,政府应加强对网约车平台的监管力度,明确网约车的法律地位、运营规范和安全标准。通过立法手段为网约车划定红线,确保其在合法合规的轨道上运行。另一方面,网约车平台也应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加强对司机的审核和培训力度,提高服务质量和安全保障水平。同时,平台还应建立健全的投诉举报机制,及时回应消费者的合理诉求和关切。
  当然,广大乘客也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选择正规、合法的网约车平台和服务。在乘车过程中保持警惕,注意留存相关证据以备不时之需。只有政府、平台和乘客三方面共同努力,才能构建一个安全、有序、健康的网约车市场环境。
  (作者:黄思成,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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