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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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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换脸”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25年04月29日版次:02
| 漫谈 |
  新闻背景:运营公司将他人创作的短视频作品作为“AI换脸”素材模板展示,提供给用户制作“换脸视频”,最终被判处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支出……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天津法院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其中之一就涉及“AI换脸”侵权。(4月26日新华社)
  @罗珍:尽管很多国家已出台法规限制AI换脸的滥用,但法律的脚步始终追不上技术的迭代。目前,仅有少数国家要求AI生成内容必须标注来源,而黑产链上的伪造视频仍在暗网肆意流通。更棘手的是,AI的迅速进步让普通人也能轻松制作换脸视频,监管难度陡然增加。
  面对这场危机,单纯依赖法律显然不够,必须构建“技术+监管+公众教育”的综合防御体系,形成全民监管大力度。目前一些科技公司已研发AI检测工具,能识别视频中的细微破绽;社交媒体平台则开始强制标注AI生成内容。但最关键的,仍是提升公众的媒介素养——让公众学会质疑、验证信息的真实性。
  @任思凝:人工智能技术本身是积极的,且在影视、播报、社交平台等领域具有广泛实用价值。然而发展至今,AI技术已经被别有用心之人当成牟利手段。这既淆乱公众视听,又侵损名人声誉,更易引发侵犯肖像权、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以及诈骗等犯罪行为,带来一系列社会治理风险。
  相关部门近年来不断完善治理规定,但从实际效果来看,此类合成音视频还是对公众人物形象造成负面影响,被蒙在鼓里的人也仍然不在少数,这不得不引人深思——究竟该如何加强AI生成内容违法侵犯重灾区治理?对AI生成内容进行显著标识,效果是否有限?添加显著标识就可以随意合成、随意恶搞了吗?对于利用AI生成内容进行不当牟利者,是否应该加大惩罚力度?
  @李事:AI换脸技术在解放创造力的同时,也暴露了技术的“暗面”。唯有通过技术创新、法律完善与公众教育的三重合力,才能让这把双刃剑真正服务于人类福祉。正如政协委员靳东所言:“我们需要规则,而不是恐惧。”未来,AI的健康发展不仅依赖技术的进步,更取决于社会能否在伦理与效率之间找到平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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