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论 据报道,2015年前,北京将制定低收入群众收入倍增计划,并探索“支出型”贫困救助模式,即不以家庭人均收入的多少作为救助的基本标准,而是以支出决定救助的内容。 相比“收入型”贫困救助模式,“支出型”模式更科学合理,可以弥补单纯以家庭人均收入为依据的现行低保政策漏洞。在同等收入的困难家庭中,如果有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这就是困中之困;而有的困难家庭,家庭成员身体都很好,甚至可以在外面挣钱,那么低保就不是解决生存问题,而成为其额外获得的一笔钱。 笔者村上有两户贫困户。甲户是70多岁老人和20多岁的孙子,乙户是植物人和其父母妻子及两个上高中的儿子。起初,很多人看来,乙户更可怜——有病人,孩子还在上学。但过了几年,甲户显得更困难——老人病多,药费每月600多,劳动能力日减,地里几无收入,而低保金每月只有500块,孙子的负担越来越重;乙户每年低保金及残疾补助加起来有两万多,妻子上班一年工资3万多,地里还有收入,孩子毕业后,家里又多了两个壮劳力。照理,相关部门应该为甲户提供更高的补助标准,但按照目前政策,甲户和乙户所能享受的低保水平并无二致。而如果真正能“量出为入”,很显然,甲户的生活负担更重,获得的救助也应更多。 □姚孝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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