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言献策 国家曾连续几年开展了优秀乡村医生的表彰活动,“寻找最美乡村医生”等各种活动也凝聚了社会的关注。那么,我们应该如何从政策层面着手,解决这支130万人的队伍所面临的待遇问题呢? 转变身份:基层医务工作者 解决乡村医生待遇问题最现成的方式是比照民办教师转正定级的办法,将乡村医生转为国家公职人员。但有人一直认为,用转变身份的办法不可避免地会降低服务效率,而且会引起连锁反应,所以始终不赞成这种方案。 不妨换一个思路。比如政策设计是否可以沿着这样的路径,首先确定村级卫生服务是农村不可缺少的社会服务,乡村医生是工作在村级卫生机构的“基层医务工作者”,对这一点应该是无可争议的。在此基础上,健全包括岗位待遇在内的岗位管理制度也应该是理所当然的。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岗位待遇应该包括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这一点更应该是无可争议的。工资福利比照乡镇卫生院水平,社会保障按照城镇职工标准,对此可能会有争议,但只要确认“基层医务工作者”这个前提,也就不难统一。如果这些认识统一了,则乡村医生的薪酬问题、养老问题、医疗问题等都可以迎刃而解。 在“农民身份”与“国家事业单位在编职工身份”之间为乡村医生寻找一个中间值,这个中间值就是岗位管理制度。它可以不占有事业单位编制,但作为“基层医务工作者”享受在职人员的同等待遇。 待遇来源:多方筹措 即便确定了村医身份,但若待遇无法保证,问题依然解决不了。是否村医的待遇只能由财政埋单?其实,换一个思路操作,岗位管理的待遇来源依然不是问题。首先,乡村医生待遇的来源可以来自政府财政预算,可以来自合作医疗基金,可以来自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经费,也可以来自受益者个人的支付。这些来源的构成比例,则可以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服务项目而有所不同,财政预算并不是解决乡村医生待遇的唯一来源。其次,在我国的一些特殊地区,譬如像最美乡村医生洛松江村、居马泰所在的雪域高原,邓前堆所在的边远山区,则应该由财政通过转移支付全额保障。 岗位管理:借力“一体化” 我国卫生计生行政机关只设置到县级,县级主管机关把直接行政管理延伸到村级卫生机构必然是鞭长莫及。“乡镇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的体制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这种体制是由县级主管机关制定规则,委托乡镇卫生院按规则操作,对村卫生室进行日常管理。在此基础上总结完善,便可以有效地建立起村级卫生机构的岗位管理。 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过渡,是事业单位改革早已确定的路径,但囿于各种制约因素举步维艰。在有些领域,近年来甚至有强化身份管理以至于效率显著下降的趋势,乡镇卫生院改革前一段就走过这样的弯路。如果在乡村医生的管理体制中能够绕过身份管理这个带有浓厚计划经济色彩的阶段,直奔岗位管理,这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徐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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