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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彩礼贷”为何刺痛公众神经?
来源:
南方农村报
时间:
2021年03月18日
版次:
02
| 快评 |
“彩礼开销不用愁,‘贷’来稳稳的幸福。”3月16日,一份九江银行“彩礼贷”的宣传海报,突然火了。这一颇具“出圈”玩法的贷款产品还说,最高可贷30万,情侣一方需为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员工,年利率低至4.9%也颇为诱人。客服人员随后表示,九江银行并未推出“彩礼贷”产品,海报图片只是宣传部门做的宣传。(3月17日《北京青年报》)
当前,农村地区的彩礼水涨船高,不少家庭为孩子结婚债台高筑,迫于无奈只能向银行贷款。这种贷款一般数目不小,年轻夫妻结婚后需要整个家庭一起还,沉重的负担将大大影响他们的生活质量。九江银行开展“彩礼贷”业务,将那些漫天要价的农村彩礼陋习以夸张形式呈现出来,反衬出农村地区娶亲难的现实,因而刺痛公众情绪引起舆论反弹。
从银行角度看,“彩礼贷”属于“消费贷”的一种,其目的是拓展业务。这一点从贷款对象即可看出,申请条件包括“情侣一方需为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员工”等,其贷款对象并未针对农村青年这一特定群体。“天价彩礼”的锅,自然不用九江银行来背,但是这种创新的营销方式无视社会痛点,违背公序良俗,把“彩礼”当成炒作噱头就有点不厚道了。此番被舆论痛批,也在情理之中。
九江银行后来辩称,海报图片只是宣传,并未真正推出“彩礼贷”业务。这就暴露他们不懂法的一面。从法律层面来看,银行无论是宣传“彩礼贷”产品,还是实际推出“彩礼贷”产品,都违反了民事行为的基本原则。《民法典》第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广告法》第九条也规定,广告不得有“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情形。《商业银行法》第八条规定:“商业银行开展业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在互联网推动下,不少金融公司近年创新营销手段,违背公序良俗,诱导消费者过度贷款。去年,一则互联网金融广告引发全民讨伐。其背后逻辑无非是:农民工怎么了,借钱就可以坐头等舱。你穷,但是可以借钱去体验有钱人的生活啊。此前江苏银行曾推出过“婚庆贷”、南京银行推出过“结婚贷”,有银行还推出过二胎贷、培训贷等等。这些银行贷款项目虽然名目各异,本质上都属于信用贷的范畴。看似凭借个人信用等很低的门槛就能够申请到,但其背后风险却不得不防。
鉴于以上风险,银保监会去年底就发布风险提示,提醒消费者警惕过度借贷营销背后的陷阱。同时,“严禁金融产品过度营销,诱导过度负债”反复被监管层提及。对于相关部门的风险提示,消费者要擦亮眼睛,金融部门更要认真对待。长远来看,只有能力范围内的借贷,才是健康可持续的,切不可为了短期利益透支客户。
(杨潇,金融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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