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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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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乡村振兴开好新“局”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21年05月13日版次:02
  5月10日,广东省乡村振兴局正式挂牌。这标志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南粤大地进入了新的阶段。(5月10日南方+)
  自国家乡村振兴局成立,今年以来,各省份乡村振兴局陆续亮相,广东河源等地已经成立了地市乡村振兴局。自上而下新设一个政府机构,往往意味着某项工作被提升到了新的高度,要由这个新设部门来统筹资源、履行职责、全力推进。自党的十九大正式提出,乡村振兴成为新时期“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一幅波澜壮阔的振兴蓝图在大江南北徐徐展开、渐入佳境。只不过,在起步开局阶段,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任务叠加,特别是在脱贫攻坚任务较重的地方,补短板、保底线,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目标,仍是头等大事。在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之后,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自然成为下一道必答题,而这,也是乡村振兴局在当前特别是5年过渡期内的主要任务。
  从目前情况看,各地的乡村振兴局大部分由原扶贫办整建制重组而来。同时,也应当看到,乡村振兴局的工作重心虽然仍然在于脱贫群众身上,但写好后脱贫攻坚时代这篇文章,工作理念和方式方法都在发生重大转变,突出表现在更加强调制度性、长效性、整体性。
  所谓制度性,就是以《乡村振兴促进法》通过实施为标志,乡村振兴实现了有法可依、专法护航,多项支持乡村振兴的政策举措上升到法律高度被固定下来、长期坚持下去。
  所谓长效性,就是在提升社会救助水平、增强制度兜底功能同时,将产业振兴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通过打通渠道、市场等环节,让乡村的土地、生态等优势转化为发展红利。
  所谓整体性,即从精准到户到人的重点对象帮扶措施向着眼区域、产业的整体水平提升推进。比如广东提出来的驻镇帮镇扶村,便是这种变化的体现。
  对于乡村振兴局来说,应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考好新“局”,特别要把以下三个方面的基础夯实。
  一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打赢脱贫攻坚战虽然奏响凯歌,但从管“一时”到保“一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特别是一些处于边缘状态的脱贫户,市场的波动起落、自然灾害和重大疾病等风险,都有可能使其重新跌入贫困的深渊。解决这个问题,产业振兴虽是根本之策,但有些不能立竿见影,还是要在社会救助方面多想办法、扩面提标。
  二是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在脱贫攻坚考核中,集体经济收入并不是绝对的硬杠杠,但在乡村振兴中,很重要的一条,或者说成败的关键,就是能否将集体经济壮大起来。这种壮大应该是普遍性的,而不是只冒出几个明星村。要摆脱靠地吃地的地租经济思维,将集体经济组织真正变为经营实体,推动其步入市场化法治化的轨道。
  三是积极构建共享协作格局。以前脱贫攻坚更多是盯人,现要将工作单元扩展到镇域、县域。在这个过程中,要逐步淡化帮扶思维,树立协作意识,即从不计回报的单向付出向互利共赢的合作方式转变。这是城乡融合理念下的一种关系重构,需要引入更多社会力量参与作为催化剂、助推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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