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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养老保险缓解超龄农民工的生存压力
来源:
南方农村报
时间:
2022年03月19日
版次:
02
超龄农民工正在逐步告别建筑工地。截至目前,全国已有多个地区发文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企业用工年龄管理。记者调查发现,如今施工现场已经难寻60岁以上的农民工,甚至超过55岁的都极少。截至目前,全国已有多个地区发文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企业用工年龄管理,上海、天津、广东深圳、江苏泰州、江西南昌、湖北荆州等地,均作出此项要求。(3月18日《工人日报》)
迫于生活需要,不少上了年纪原本应颐养天年的老人,仍不得不外出务工;还有一些农村老人,在身体允许的情况下,适应城市化发展需要,仍然留在务工队伍中,他们为城市建设、发展贡献着自己的力量。但也必须承认,一线工地的工作条件恶劣,将年龄稍大的农民工清退出建筑业,是出于保障安全的现实考量。
值得追问的是,这些超龄农民工将回归何处?他们的养老问题同样值得深思。其实答案就隐藏在问题之中,因为按照一般规律,这些在城市劳动力市场失去机会的人,基本都要返回故乡,跟城市不再有太多关系。
一方面,超龄的农民工“闲不住”,同时也“不能闲”。在农村种地只能解决吃饭问题,无法改善家人的生活条件。另一方面,对于这些已近暮年的超龄农民工来说,自身的看病、养老问题也提上日程。这在城市退休的老年人来说,根本就不是问题,但对超龄农民工而言却非常急迫。所谓“留不下的城市,回不去的故乡”,就反映了他们这种生存困境。
著名纪录片《最后的棒棒》中,有句台词体现了人们对农民工的复杂情感——“三十多年来,有人痛骂他们衣冠不整影响城市品味,也有人感慨,是几十万棒棒用肩膀挑出来新重庆”。过去几十年来,无数来自农村的建筑工人肩挑背扛,建造起城市的高楼大厦。如今他们老了,似乎一夜之间又成为城市的弃子,这对那些不曾放弃、努力生活的人非常不公。鉴于这种不公并非偶然的个体问题,有关部门需要从顶层制度设计层面开展专题研究,为超龄农民工提供一条出路。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近日印发的《2022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提出,今年我国将坚持把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作为新型城镇化首要任务,重点针对存量未落户人口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提高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市水平。种种迹象表明,针对农民的一些社会保障问题已经成为政策关注的重点。
从整个社会保障体系来看,超龄农民工的困境与农村社会最低生活保障、社会福利等制度的落实有关,需要统筹综合推进。但问题的关键在于,超龄农民工眼下的生活问题。这不仅涉他们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的确定,还关系到在区域发展不平衡背景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全面落实,同时需要单独对工伤保险、医疗保险进行考量。
尽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已经规定,针对60岁以上的老人,不分城市农村,国家有通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来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需要的义务。可一到具体落实层面,养老保险在农村就没有很大市场。除了打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之间的衔接,惠及他们返乡后的养老生活,还应加大财政扶持力度,让他们在购买保险时没有太大压力。
(作者别傲,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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