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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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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乡贤制度化参与 提升乡村治理效能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23年12月07日版次:02
  在乡村治理实践中,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呈现出自发、无序、随机性特征。维系治理主体参与的可持续性,离不开强大的参与动能作为驱动力。参与动能既来自治理主体内在的自我价值实现需要,亦关乎外在的激励措施。提升治理主体参与动能,需要构建行之有效的制度激励体系。
  实践中,有乡村基层对新乡贤予以表彰奖励,但是这种激励方式常常呈现出非常态性特点,其激励效用大打折扣。具有公共精神是新乡贤区别于乡村社会中其他群体的重要特征。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并不单纯依照“经济人”假设和市场逻辑,而是遵循公共性原则,推动乡村公共利益最大化实现,重视个人美誉和自我实现。从激励策略来看,精神激励常常对新乡贤具有较强的正向作用,这既是对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成效的认可,也是对新乡贤寄予社会期望的表达。
  此外,政治激励亦十分重要。将新乡贤吸纳进入村级组织,能够更好完善农村基层直接民主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增强协商民主实效。然而,无论哪一种激励方式,对于新乡贤而言都有待完善和强化,激励不足、激励不准是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切实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必须以制度激励新乡贤可持续参与。
  □王杰、丁轶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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