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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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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抚恤金” 是对正义的奖励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24年01月16日版次:02
  见义勇为是社会正义的基石,然而,许多见义勇为者在实施正义行为的过程中,常常遭受伤害甚至牺牲。因此,对于见义勇为者的奖励和保障机制的建立与完善显得尤为重要。近日,广东省发布的《关于<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便是对这一问题的重要回应。
  公告提出,见义勇为伤亡人员和见义勇为事迹突出人员除享受国家和省有关抚恤补助规定的相应待遇外,经省人民政府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确认,由省人民政府颁发一次性奖金:牺牲的,颁发一百万元奖金。这样的举措对于嘉奖和激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到见义勇为的行动中,具有重大意义。它不仅给予了见义勇为者应有的荣誉,更在物质层面给予了他们及其家庭足够的保障。这种双重保障的制度设计,无疑将极大地提高社会公众对于见义勇为行为的认同感和参与度。
  见义勇为者的行为是维护社会正义的重要力量,他们为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对于他们的嘉奖和保障,是对其行为的肯定和回馈,同时也对社会起到了正面的引导作用。当然,对于奖励和保障机制的建立与完善,仍有许多工作需要做。例如,如何更科学、更公正地评定见义勇为行为,如何更全面、更有针对性地保障见义勇为者的权益等等。这都需要我们不断思考和探索。
  有理由相信,随着这一制度的深入实施,会有更多的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到见义勇为的行动中,社会将因此变得更加和谐、更加美好。
  □杨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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