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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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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幼共托”

来源:南方农村报时间:2024年10月15日版次:02
| 漫谈 |
  新闻背景:当前,不少幼儿园遭遇“入园难”变“招生荒”的经营困境。部分民营幼儿园瞄准养老服务,“老本行”和“新趋势”一起抓,“老幼共托”应运而生,也成为解决“一老一小”照护难题的新答案。(10月9日新华社)
  @梁瑜:“老幼共托”不是托幼与托老的简单“相加”,需要统筹兼顾、精细管理,不断总结经验、持续优化方法。例如,“一老一小”分属不同部门主管,托幼、养老的相关扶持政策也存在壁垒。这就需要建立跨部门的协调机制,针对“老幼共托”出台专门的支持性“政策包”,从而扩大服务供给。深圳、成都等城市已主动为“老幼共托”企业提供场地、资金等支持。
  面对专业人员缺乏的问题,不妨引导职业院校与企业共同开发“老幼结合服务”课程体系和实习基地等,定向培养专业化人才。此外,还可建立有效的沟通和评估反馈机制,定期收集老年人、儿童及其家属的意见,及时调整服务内容和方式。只有多元主体参与、多个层面共同努力,“老幼共托”新模式才能健康发展。
  @王琦:“老幼共托”模式的推广具有深远的社会意义。首先,它有助于弘扬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增进社会和谐。其次,“老幼共托”模式有利于提高养老和托育服务的质量和效率。通过共享设施和资源,可以降低运营成本,提高服务质量。同时,专业的养老和托育服务团队能为老人和孩子提供更加科学、合理的照护,满足他们多样化的需求。
  然而,“老幼共托”模式的推广也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比如,如何确保服务质量和安全,如何平衡老人和孩子的不同需求,以及如何解决专业人才的短缺等。针对这些问题,我们需要建立完善的监管机制和服务标准,加强专业培训,提高服务人员的素质和技能。
  @魏宁:数据显示,“十四五”时期,我国老年人口将以年均约1000万人的规模持续增长;目前,约有35%的婴幼儿家庭存在入托需求,但入托率仅为5.5%左右。与此同时,2023年新增注册9.2万余家“老幼共托”相关企业,同比上涨20.3%。希望与挑战并存,亟待破解难题,加速前行。一方面,“老幼共托”模式急需一套成熟、专业、有效的服务体系以及专业人才队伍;另一方面,与养老托育融合服务相关的规划、标准、监管等制度也亟待完善。出台支持性政策,打破养老与托幼制度壁垒,优化人才培养供给,方能助推“老幼共托”从新探索走向全面覆盖、遍地开花,呵护“朝阳”“夕阳”共美好。
  “老有所养”解当下难题,“幼有所育”关乎更长远发展。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对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老幼共托”新探索值得推广,期待各方都来想办法、搭把手,打造覆盖更广、质量更高的老有所养、幼有所托的新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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