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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版: 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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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尾水排放不达标最高罚20万
来源:
南方农村报
时间:
2020年08月25日
版次:
10
养殖尾水排放不达标最高罚20万
近日,记者从万宁市政府相关部门获悉,为进一步保护海洋生态,该市将全面强化海水养殖管理,全面调查登记养殖塘(池),并对海水抽取、养殖尾水排放等进行严格监管。
据介绍,万宁市将在全市全面实施规划养殖,设置禁养区,禁养区内不得进行养殖活动。不符合上述规划的海水养殖,将在2020年12月底前依法强制退出;将全面落实海水养殖登记制度,对养殖规划区内的养殖水塘(池)全面进行调查登记,并实行备案管理。2020年10月底前未进行登记备案的海水养殖一律不允许继续养殖活动。
同时,万宁市还将严格实施养殖尾水达标排放,并结合全市当前尾水排放实际情况,设定尾水排放达标排放整改期:所有超标准排放的养殖场(户)限于2020年12月底前整改达标,否则不允许继续实施养殖活动。对超标准排放的养殖场(户)由市综合执法局责令限期整改并处罚款。对至2020年12月底养殖尾水不达标排放的,责令改正并处3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将按照原罚款数额按日连续处罚,或责令停业、关闭。 □袁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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